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 主者,孝 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 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 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 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 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 军,不以此时反,今 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 文帝既见绛 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 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 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