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 上”。及系,灌夫 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 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 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 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 ,故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