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 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 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 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