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尉,诏 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 者新故相因,不 减百馀人。郡吏 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 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 ,不服,以 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 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 赦十有馀岁而 相告言,大抵尽诋以不道 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