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 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 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 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 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 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 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 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 黯先发之,弘推 其後,天子常说, 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 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 :“齐人多诈而无 情实,始 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 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 夫知臣者 以臣为忠 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 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 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