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 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 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 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 地下耳。” 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 食五日,呕血而 死。国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