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 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 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 主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 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 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 之主也,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