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 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 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 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者忧之。其 牺曰:公 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 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 大怒而笞之。 故妾一僵而其酒 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 主母也。 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 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 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 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