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 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 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 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 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 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