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母死, 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 开陈其端,令 人主自择,不肯面 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 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 有不可,不庭辩 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 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 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 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 ,今皆倍之 ,不忠。” 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 。”上然弘言 。左右幸臣每 毁弘,上 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