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 ,周为廷尉,其治大 放张汤而 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 释者,久系待问而 微见其冤状。客有 让周曰:“君为天 子决平,不循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为狱。狱者固如是乎?”周曰:“三尺安出哉?前主所是著为 律,後主所是疏为令,当 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