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 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