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 弥子之母病,人闻, 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 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 奉君。君曰:“ 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 而爱弛, 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 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 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 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 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