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月,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,诏狱逮徙系长安。太仓公无男,有女五人。 太仓公将行会逮,骂其女曰:“生子不生男,有 缓急非有益也!”其少女缇萦自 伤泣,乃随其父至长安,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皆称其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伤 夫死者不可复生,刑者不可复属,虽复欲改过自新,其道无由也。妾原没入 为官婢,赎父刑罪,使得自新。”书奏天子,天子怜悲其意,乃下诏曰:“盖闻 有虞氏之时,画衣冠异章服以为僇,而民不犯。何则 ?至治也。今法有肉刑三,而奸不止,其咎安在?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?吾甚自愧。故夫驯道不纯 而愚民陷焉。诗曰‘恺悌 君子,民之父母’。今人有过,教 未施而刑加焉?或欲改行 为善而道毋由也。朕甚怜之。夫 刑至断支体, 刻肌肤,终 身不息,何其楚痛而不德也,岂称为民父母之 意哉!其除肉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