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 侯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 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 、博士,拟於天子。自 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 ,汉为置二千石,去 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 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