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 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 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初 郡时时小 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 ,间岁万馀人,费 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 以訾给毋乏而已, 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