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 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 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 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 而贤之曰:“ 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 刖罪!” 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 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 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 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 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 ;见憎於主,则罪 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 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