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 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 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