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 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 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 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 二月晦论弃市渭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