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 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 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 ,罪之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