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 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 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 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 ,五宗王世,汉为置 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 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 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