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 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 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 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 弃市。五年十月, 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 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 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 蜚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