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 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 以自伐,不立 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 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 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 ,惠主不臣也。 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 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 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 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 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 辱教,王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