至周为廷 尉,诏狱亦益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,不减百 馀人。郡吏大府 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 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 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亡匿。狱 久者至更数赦十有馀岁 而相告言 ,大抵尽诋以 不道以上。廷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 六七万人,吏所增加十万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