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 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 俭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母死 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 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 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 文法吏事,而又缘 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 二岁中,至左内史 。弘奏事 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 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 言皆听,以 此日益亲贵。尝 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 倍其约以顺 上旨。汲黯 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 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 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 为不忠。” 上然弘言。左右 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