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 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 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 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 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 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 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 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 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 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