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 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 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 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 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 母之故而犯刖罪 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 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 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 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 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 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 而加疏。故 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 憎之主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