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 行督责之术 者也。督责之, 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 之分定,上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 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 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