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 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 臣邻家有远为吏者, 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 ,其私之者忧 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 酒以待之 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 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 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 其酒,上以活主父 ,下以存主母也 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 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 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 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