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 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