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君。卫 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 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 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 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 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 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 驾吾车,又 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 获罪者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 爱於主,则知当而 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 加疏。故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