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