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 家岳槐戎鼙稣 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私利 ,枉主法,猎农民 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 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 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 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 食饮驱驰,从姬歌 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 ,虚公家:此夫为盗 不操矛弧者也 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 父母未有罪而 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 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