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 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善人 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 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所 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 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 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 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 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