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 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