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 利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 不为礼,礼必坏;三 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 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 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 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 。夫三年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