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 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 河以东,属之 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 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 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 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 星出西方 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