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 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 化者。十六年,文 公以兵伐 戎,戎败 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 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 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