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 者,皆可为羞 矣。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 奉;事私利,枉 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 利逆暴:譬无异於操白刃劫人 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 巧诈,饰虚 功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 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 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 而不用弦刃者也 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 何以为高贤才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