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 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 欲为治者 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 而吏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 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 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 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 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 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 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 节,虎符发兵以 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 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 岁,乃颇得其渠率 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 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 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 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 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 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