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 吏民益轻犯法,盗 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 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 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 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 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 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 ,掠卤乡里者 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 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 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 张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 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 ,复聚党阻山川者, 往往而群居,无 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 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 ,发觉而捕弗满 品者,二 千石以下至小 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 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