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 、都尉、诸侯二千 石欲为治 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 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 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 卢、范生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 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 犹弗能禁也,乃 使光禄大夫 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 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 ,甚者数千人。数 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 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 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 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 盗贼浸多 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