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 利口辩辞。既 受业,问:“ 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 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 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 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宰我出,子曰: 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 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