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 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 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