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 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 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 以往郡,各以地比 给初郡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 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 馀人,费皆 仰给大农 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兵 所过县,为以 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