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夏之政忠。忠之敝, 小人以野,故殷人承之 以敬。敬之敝,小人以 鬼,故周人承之以 文。文之 敝,小人以僿 ,故救僿莫若以忠。三王之道若循环,终而复始。周秦之间,可谓 文敝矣。秦政不改,反酷 刑法,岂不缪乎?故汉兴,承敝 易变,使人不倦,得 天统矣。朝以十月。车服黄屋左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