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 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 ,以受公奉;事私利,枉 主法,猎农 民;以官为威, 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 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 执空文以主上,用居上为右;试 官不让贤陈 功,见伪增实, 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 ,以求便势尊 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 为盗不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 欺父母未有罪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