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,则 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之 残也,而 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为 残也,士闻战 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令折辕而 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 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,通都小 县置社,有市之邑 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此虚中之 计也。夫战之 明日,尸死扶伤,虽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泣, 则伤主心矣。死者破 家而葬,夷伤者空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 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