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 ,灭南越, 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十七,且以其故 俗治,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 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 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 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 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。然 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 ,不敢言擅赋法 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