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,王令让之曰:“事 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 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 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 者国必危。反 亲以为行, 慈父不子;逆主以 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 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 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 行私莫大 焉。故寡人恐亲犯刑戮之罪 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 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 ,施及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 侵辱教,王